危疾的「保障」與「補救

2012年06月15日(星期五)

在過去數年間曾經與不少中風的病友和家屬會面,分享我的康復經驗,鼓勵他們勇敢面對各種困難及努力康復。中風除了是病者切身的問題外,同時也是整個家庭的問題。如果病者是家庭的主要經濟支柱,更會即時對整個家庭帶來重大的影響。曾經有一位病者的兒子向本人求助,因他的爸爸中風後失去了工作能力,家中即時出現各種因經濟而產生的問題:(一)現時居住的物業因無法供款,可能要面對銀行收回的困境;(二)日常生活的開支如何解決;(三)兄弟二人應否停學;(四)母親因為需要照顧患病的爸爸而無法外出工作幫補家計;(五)爸爸的情緒變得十分不穩和暴躁,終日罵人和自責;(六)母親因擔心過度而患上了抑鬱症…等等。面對這些問題實在愛莫能助,唯一可做的是轉介給社工協助他們向社福部門求助。

中風是本港的第三號殺手病,據統計每年有二萬多人患上這病,而且患病的年齡更有年輕化的趨勢,怪不得近年接觸到不少只有三、四十歲的年輕病友。這可能是現時的年青人喜愛方便快捷的快餐、吸煙、喝酒、少做運動,日子久了血壓和血管均出現了問題,因而引致中風或心臟病。最近接觸了以下一個典型的這類個案:

黃先生(化名–已婚並育有一名女兒)因工作關係時常需要穿梭中、港兩地。因應酬關係吸煙、喝酒、大吃大喝、飲食不定時、缺少運動…等等都是他「正常」生活的一部分。一天在毫無先兆下突然中風,引致半身癱瘓成為一個「半邊人」。中風後黃先生因失去了工作能力,在「手停口停」的情況下,家中經濟即時出現了問題。面對這困境黃先生因承受著極大的壓力而變得情緒不穩,終日自怨自艾,不論太太如何用心照顧都總是不滿,時常大吵大鬧,夫妻之間縫隙日深。最後太太因無法忍受而申請離婚,帶同女兒離他而去。黃先生大受打擊,後悔以晚,在社工的協助下入住了一所復康宿舍,並申領了公共援助金,孤獨地渡過餘生!一個大好家庭因一人患病而毀於一旦,實在令人唏噓惋惜!

黃先生的遭遇使我感受甚深,一個人患了病並不是犯了「罪」,為什麼卻要受到這麼大的懲罰呢?歸根究底主要原因是因為患病後經濟出現了問題所致。如果黃先生在健康還未出現問題前,已為自己安排了一份有關身體健康的終身保障(如「危疾保障」),當不幸發生時便可即時獲得一筆可觀的賠償,一切經濟的問題便可迎刃而解,往後的悲劇更不會發生!每個身體健康的人都無法預知自己何時會有不幸的事發生,這正如本人和多位親人在數年間,均在完全沒有先兆下突然患了各種「危疾」一樣(本人曾於2006年患了中風、胞姊曾於2008年患了鼻咽癌、胞兄最近更因突發性心臟病而離世!)類似的各種「危疾」悲劇每天都不斷地發生,無辜受害的家庭也每天不斷地增加,如何得到「保障」避免悲劇的發生,是我們大家都應慎重思考的切身問題!

健康是我們每一個人最重要的財富,在我們的健康還未出現問題前,我們實在應該為自己和家人的健康安排一份終身「危疾保障」和一份「醫療保障」,如果一旦發生不幸時便可即時得到「保障」。「危疾保障」使我們即時獲得一筆可觀的賠償(由數十萬元至數佰萬元),以應付一家人未來的生活所需。而「醫療保障」則可為我們解決了漫長而又昂貴的醫療費用。我們一生中只有兩次應付危機的機會,一次在危機發生前,另一次在危機發生後。在危機發生前所做的稱為「保障」,如果在危機發生之後才做的稱為「補救」。天不會常藍,草不會常綠;當天色忽然由藍變為黑色,面對強風暴雨時,如果我們之前沒有做好「保障」的話,便很可能要付出我們無法承受的代價來「補救」。「保障」還是「補救」?你如何決擇? -->請參閱“我應該何時購買保險?”一文。

後記:多年來接觸過很多中風的病友和家屬,也見過不少因一人患病以致一家人受苦的悲劇。導致悲劇的原因主要是在危機發生前沒有得到適當「保障」,以致危疾發生後才「補救」。正因為這原因,幾經深思熟慮後,決定投身保險行業,為身體健康的人提供有關健康的「保障」服務(如危疾保障、醫療保障、意外保障…等),避免因健康出了問題而發生的悲劇。

請緊記:加添了「保障」,卸下了「風險」;欠缺了「保障」,留下了「風險」!


溫馨提示:)

如果你現時「身體健康、有經濟能力、自覺不需要時」,便應及早購買「危疾保險」!那麼當不幸遇上危疾時,便可即時獲得一畢可觀賠償,以應付因失去工作能力而面對的經濟壓力和醫療開支。本人當年因未有及早購買「危疾保險」,以致不幸患上中風後需面對極大的經濟壓力和醫療開支,艱苦承受「補救」的苦果!因此,康復之後決定加入保險行業,以本人的經歷,教育大眾和病友家屬「危疾保險」的重要,並以推廣「危疾保險」為己任!

本人是一位專業的「危疾保險」顧問,十分樂意和大家分享「危疾保險」的內容和我的經歷。電話:9151 6165 / 電郵:andymylo@gmail.com(我的名片

中風康復者 : 盧敏銳 - Andy Lo